发布时间:2016-07-20
近日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》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。该通知涉及的《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》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是为落实《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》(国发〔2015〕71号),根据各相关部门职责,对各项重点任务作了明确分工。
该分工方案从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、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、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、加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和风险防控、提升知识产权对外合作水平、加强政策保障六个方面进行了细化分工。
其中,第一节“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”的第(二)点涉及改善知识产权服务业及社会组织管理,具体包括:
4.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,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,加快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。(知识产权局、工商总局、版权局负责)
5.扩大专利代理领域开放,放宽对专利代理机构股东或合伙人的条件限制。(知识产权局负责)
6.探索开展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组织“一业多会”试点。完善执业信息披露制度,及时公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等相关信息。(知识产权局、工商总局、版权局负责)
7.规范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收费标准,完善收益分配制度,让著作权人获得更多许可收益。(版权局负责)。
相信随着这一分工方案的落实推行,将有利于国家知识产权整体战略的实施,具体到知识产权服务业,也将促进行业的健康、快速成长,为企业、国家的知识产权战略提供有力支撑。
更多详细内容可访问以下网页:http://www.gov.cn/zhengce/content/2016-07/18/content_5092397.htm 。